深圳取消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通知涉及六个主要方面对住房政策进行了调整:

首先,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优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离异)限购一套。在此基础上,特定区域如盐田区、龙岗区等,允许额外购买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一套住房,并需满足一定的纳税或社保缴纳条件,但这一要求在某些区域豁免。对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户籍家庭,则可在满足基本限购条件下再多购一套。

其次,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转让限制,即取得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简化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价格备案流程,开发商可自主定价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个人住房转让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从五年缩短至两年,降低了交易成本。

第四,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也得到了优化: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15%,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对于名下住房无抵押或仅有一套抵押记录的家庭,购买新房时可享受二套房贷款政策。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时,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首套房与二套房首付比例均调整为15%,取消贷款利率下限。

最后,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构建新的发展模式,包括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推动“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土地供应策略,并探索现房销售试点,逐渐扩大现房销售比例,同时确保各类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平等满足。

以上措施综合体现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细致调整,旨在平衡供需,促进市场稳定发展。深圳取消商务公寓转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