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地方税源意味着什么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展颇受瞩目,尤其是在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性,开拓税源渠道,并适度扩展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为深化财税改革指明了关键路径。拓展地方税源意味着什么?

此番改革强调问题导向,其中关于拓展地方税源的话题热度颇高,因为它直接触及了实际困境:房地产市场降温等因素导致地方税收增长放缓,加之土地出让收益减少,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据统计,今年前五个月,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仅微增0.5%,而支出却增长了2.4%;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更是下降了12.8%。中央财办一位高层领导在解读相关会议精神时,明确提到“地方政府和基层财政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不仅要增强地方财力,还要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避免地方承担不合理的配套资金压力,双管齐下以缓解收支矛盾及降低地方债务风险。

提升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其深远意义超越了解决短期难题。当前,地方财政收入约占总收入的54%,但支出责任却高达约86%,远超国际常规水平。有专家指出,政府职能分配不合理,基层政府承受过多任务,导致效率低下和政策目标难以达成,这是我国财税体制的核心问题之一,亟需改进。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匹配、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对于规范中央事权、激活地方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央地财税体系的改革错综复杂,它关乎财权与事权的合理配置,以及财政的可持续性和地方的积极性。例如,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求打破市场分割,而这通常与地方保护主义紧密相连。因此,通过调整以生产地为原则的税收分配方式,可以减弱地方保护的经济诱因,从长远看有利于央地财政关系的完善,更好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财政需求和制度建设。

然而,在当前企业经营挑战、内需不足和预期不稳定的背景下,拓展地方税源必须兼顾即时效果与长远规划。在增加收入来源的同时,还需严格控制支出,强化财政监管和绩效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性项目,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利用,防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