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5日,中国足协公布了第15期裁判评议,对此前韦世豪和克雷桑的犯规进行了对比,并回应了双标质疑。

中超第24轮成都蓉城客场对阵武汉三镇的比赛中,成都蓉城球员韦世豪在死球状态下,暴力踢翻昔日队友邓涵文,被裁判直接出示红牌罚下,赛后中国足协对韦世豪进行了追加处罚,被停赛4场罚款4万。

罚单出炉后,韦世豪在社媒公开晒图表达对罚单的不满,认为与其动作相似的克雷桑只是两黄变一红被罚下,意思直指足协双标处罚,随后不少无良媒体人跟进带节奏,认为克雷桑也应该被追加停赛。

今天中国足协公布了第15期评议,对韦世豪和克雷桑的犯规进行了对比和解读,评议组一致认为:山东泰山队9号队员克雷桑的动作,属于在有触球可能性的情况下,使用过分力量和野蛮方式进行争抢,踢倒对方队员,按照竞赛规则,应定性为严重犯规,并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裁判员临场出示黄牌错误,漏判直接红牌。

成都蓉城队7号队员韦世豪的动作,属于在球已经离开可争抢的范围,在没有触球可能性的情况下,不以触球为目的,故意踢对方队员,按照竞赛规则,应定性为暴力行为,并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

两个判例中队员的犯规动作有相似之处,也都应直接出示红牌罚令出场,但因具体情形不同,在竞赛规则中应用的关于罚令出场的定性条款不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上述两个判例的后续纪律处罚也作出了如下解释:

克雷桑犯规事件发生后,经研判,未提交违规违纪报告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韦世豪犯规事件发生后,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暴力行为启动纪律处罚程序,最终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对成都蓉城7号球员本次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停赛4场、罚款4万元的纪律处罚决定。

从足协的回应来看,对克雷桑的判罚虽然有错误,不过当时克雷桑已经红牌离场,事实只是少了一张黄牌,泰山队并没有从比赛中获益,而韦世豪的动作属于报复行为,被追罚完全是依据纪律条例执行,没有任何问题,而且韦世豪属于屡教不改,理应重罚,希望他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加以改正,而不是去质疑双标判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