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日益严峻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发布了相关法律意见,旨在强化法律武器,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意见强调了对这类犯罪的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庇护组织、暴力犯罪及协助偷渡等行为,明确了法律适用的具体条款和量刑原则。

文件指出,司法机关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并重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惩治过程中,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不同犯罪者的角色和动机,对主犯及积极参与者采取严厉措施,同时为悔罪、配合调查及特殊情况的犯罪人员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外,意见详细阐述了如何界定和惩治犯罪集团,如何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估算犯罪金额,以及如何处理难以直接查证个人犯罪数额的情况。特别是对那些频繁往返境外犯罪窝点的嫌疑人,即使具体犯罪数额难以确定,也将依据其行为模式和出境记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其出境目的合法。

文件还涉及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判定,明确利用虚假理由获取出入境证件并参与犯罪活动的行为将被视为偷越国(边)境。对于能够合作指证、协助调查的嫌疑人,将视情况给予自首认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对于无法归案或已死亡的嫌疑人,将启动程序没收其违法所得。

总之,这份法律意见的出台,展示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零容忍的态度,以及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保护民众利益的决心。